按照省纪委《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我会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证《规定》的贯彻落实
贯彻实施《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为确保贯彻实施《规定》工作顺利进行,我会把这项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贯彻实施《规定》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党支部等有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贯彻实施《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贯彻实施《规定》工作的落实。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本部室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做到既要认真组织,又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既要抓好本级,又要管好部属,推动贯彻实施《规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学习,深刻理解《规定》的重要性
会党组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6月27日下午,省红十字会召开了会机关全体党员、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和退休党员干部参加的全体党员大会,传达省纪委贯彻实施《规定》会议精神、张大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文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并对省红十字会学习贯彻《规定》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全体党员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刻理解《规定》的重要性,深入领会、准确把握《规定》中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和有关处分规定。同时,将学习《规定》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保证学习贯彻《规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严肃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和退休党员干部严格对照《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登记报告情况。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中纪委“凡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应认真对照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等规定,逐条对照《规定》所列禁止的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漏一人,不留空白。会机关在职党员干部17人、职工2人、临时工党员1人、退休党员干部5人,直属事业单位省造血干细胞捐赠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党员干部1人,共26人全部按要求填写了《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自查报告表》,没有1人发生《规定》中禁止的事项。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