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纪工委:
2008年,我会机关纪检工作在省纪委和省直纪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纪委第八次全会、省纪委全会提出来出的要求,紧紧围绕红十字会中心工作和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以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促进了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的学习
我会在党员干部中重点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察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文件,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内定期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立党为公,勤政为民,为建设和谐机关献计出力的自觉性。通过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较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党员受教育面达100%,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把学习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扎实开展。二是认真制定我会学习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切实把《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任务主动地融入到各自工作之中,从制度上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与各项改革紧密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三是把贯彻落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与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不走过场。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省红十字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检查,并与党员民主评议、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使党风廉政责任制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有力地推动了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党组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监督,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会党组在新提拔科级以上干部时,会主要领导均对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制度,教育和告诫他们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干部都能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事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牢固树立为政清廉,廉洁从政意识。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结合会办公场所搬迁,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压缩装修费用开支。我会机关党员干部始终能够坚持党的各项廉政规定,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克已奉公,率先垂范,也没出现违规违纪之事。
四、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和任务分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工作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健全了公车管理、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财务监管,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分配管理。
结合今年为汶川大地震募捐活动,在会机关开展“我为四川灾区做奉献”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我省援助四川汶川大地震捐赠款物的募集、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接受省审计厅现场审计。款物接收方面,要求凡是与红十字会联合开展募捐活动的都必须要有红十字会明确的授权,所募款项全部汇入规定的红十字会募捐账户或由红十字会派出的工作人员统一接收。接收的每一笔捐赠款物出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每日将接收捐赠款物的数量逐级报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民政部门,所有捐赠者的姓名和捐赠数量、日期在省红十字会网站的《爱心榜》上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收救灾款物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款物的使用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的意愿,所募善款全部用于灾区。款物支出方面,要求各级红十字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募集款物管理,根据捐赠者意愿,尽快将所募集款物投入到灾区最需要的地方。今年我省红十字会还承诺,抗震救灾所有工作经费,一分钱都不从募捐款项中列支,把八闽爱心全部拨到灾区最需要的地方。款物监管方面,要求所有捐赠款物经清点核实后,捐款逐笔登记入帐,捐物分类造册登记,做到每批次物资均有捐赠函、入库单、接收发票等,并给捐赠者开具专用收据、颁给捐赠证书。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各界为地震灾区款物合计6.6亿元(款5.3亿元,物资折合人民币1.3亿元),其中省红十字会本级共接收款物合计1.1亿元,被中国红十字会评为“抗震救灾最佳组织奖”。接受省审计厅驻会跟踪审计,均帐实相符,募捐款使用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违规现象。
国务院明确对口援助地区后,省红十字会成立了对口支援彭州市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陈桦会长亲自带队深入灾区一线考察调研红十字会灾后重建项目,要求将资金全部用于省政府灾后援建规划的灾后重建项目。目前省红十字会已与彭州市红十字会签订了23个援建项目意向书,援建资金6575万元。
五、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
采取多种形式,以电子网站为主要载体,同时利用简报以及报刊、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有关红十字会知识。今年上半年,我会在招收录用会机关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严格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规定,进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考。会机关提拔处级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民主推荐、酝酿考察等规定程序,突出了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体现了 “公开、公正、公平”。
六、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在机关办公地点设立党纪条规宣传专栏,悬挂反腐倡廉挂图、书法格言警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意识。开展“学党章、守纪律、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和“读书思廉”活动,购买廉政书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广泛讨论,弘扬“两个务必”作风,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的能力。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完善纪检监察的内部监督机制,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
2008年,我们将按照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认真负责的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大年度目标工作的落实力度,克服薄弱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班子乃至全会干部对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廉政建设融入严格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中去。
福建省红十字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