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保证和促进会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日前,省红十字会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会机关实际,制定了《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分总则、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监督四章,共十七条,分别对会党组、会机关党支和各党支部的工作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内容和方法、责任追究方式和措施等作了具体的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制定,必将进一步促进会机关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会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会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会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为我省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会机关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