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红十字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会机关、直属单位“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细则》规定要求,成立了“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直属单位‘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会机关党总支书记黄毅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秘书长杨华明和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张建林同志担任,会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工会委员会主席和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会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洪月榕同志兼任。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会机关、直属单位“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和评选表彰工作。
(会机关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