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3年1月8日,一位因突发疾病去世的中年男子捐献器官和遗体后,1月21日,又一位龙岩籍女士成功捐献了器官和遗体。
此次捐献器官和遗体的是43岁的陈冬红女士。陈冬红出生于龙岩上杭,1999年来厦工作,曾在思明区实验二小从事教学工作,两年前因肿瘤复发,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后经多次手术治疗,病情仍没有得到缓解。不久前,陈冬红了解到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后,毅然决定办理遗体和器官捐献手续,让自己去世后能够继续帮助别人。
21日凌晨,陈冬红病情恶化,不幸去世。市红十字会紧急协调相关机构,使陈冬红成功捐献了肝、肾、眼角膜和遗体。陈冬红是厦门市第二位器官捐献者、第46位遗体捐献者和第21位眼角膜捐献者。
在陈冬红此次来厦住院期间,市红十字会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前往探望和慰问,并和其家属协商捐献事宜。
自2010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红十字会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宣传、动员、培训、缅怀等,捐遗理念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可,对这一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据统计,2010年至今,我市已实现遗体捐献28例,占捐献总数的59.6%,眼角膜捐献15例,占捐献总数的71.4%,器官捐献2人,实现了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