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厦门的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会举行纪念活动,缅怀逝者。(厦门市红十字会供图)
遗体器官登记志愿者会配发这种随身卡片
作为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许志仁希望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年轻人的观念。
器官捐献协调员赵小燕认为,协调员要加强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工作。
(以上图片均为康金龙摄)
据报道,中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150∶1,这个差距巨大的供需比例,反映出目前我国器官捐献来源紧缺。从2010年开始试点到2012年,厦门没有实现一例成功的器官自愿捐献,直到去年1月,才实现首例器官捐献。在已经实现的9例器官捐献中,仅1例是在志愿者去世前自主决定捐献,其余的均为捐献者陷入昏迷生命已不可逆,家属代其做出捐献决定。
厦门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人体器官捐献还没有被社会大众所接受,而这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管是红十字会,还是专家医生,不管是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还是器官捐献民间协会负责人,大家都认为,闽南的传统老观念禁锢了器官捐献的步伐。
现状
已登记者多不适合移植
据厦门市红十字会统计,截至目前,在厦门市红十字会登记遗体捐献694人,登记器官捐献716人,按照全市近400万人口计算,登记比率仅0.18%。。而事实上,办理了器官捐献登记手续的716人中,50岁以上的占到七八成。厦门市红十字会提供的资料显示,这几年来陆续有志愿者去世,可惜由于年龄偏大,许多器官已经老化,功能无法满足移植要求。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目前规定,年龄超过65岁者就不能捐献器官(不含眼角膜),而器官移植医院一般要求捐献者的年龄不超过55岁。器官捐献对器官质量要求比较严苛,除了器官老化、失去活力之外,如果志愿者罹患如癌症类疾病,其器官就不符合移植要求,其中脑部胶质瘤患者除外,在厦门9例成功捐献器官的案例中,有3位捐献者就是因患脑部胶质瘤而去世的。
很多人无法打破老观念
厦门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俞娟说,中国从古到今的道德准则是将死者入土为安。现在闽南地区不少人依然墨守成规,很多人对于捐出亲属或自己的遗体很难接受,甚至逃避这个问题。但是在台湾,人体器官捐献却很普及,被很多人所接受。俞娟认为,关键是台湾对器官捐献宣传较早,宣传深入人心,器官捐献被民众所接受。
作为民间协会组织,厦门市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之家主任黄丽华也认为,是闽南的传统老观念禁锢了器官捐献的步伐。中国人的老传统就是希望一个人能全须全眼走完一生。我自己是晋江人,大多闽南人都是这样的观念,就比如2007年,我跟丈夫提出要去登记遗体器官社会捐献时,他当时就说干吗死后还要被人挖七挖八的。
这样老观念的例子,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常常遇到。比如,老人想捐献遗体可子女死活不同意,甚至假装同意,等到老人过世后,将老人的遗体火化处理。还有的情况是,子女同意了,但老人的旁亲不同意,最后闹得不欢而散。部分捐献者家属反映说,捐献不为亲友所理解,说风凉话、恶言相向者皆有,这让他们感到寒心,做了好事反而不被理解。
动员驾驶员捐器官被拒
在欧洲的西班牙、法国等国家,如果公民生前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表达过拒绝捐献的意愿则视为死后同意捐献器官和组织;在美国,领取驾照时相关部门会征求驾驶员是否登记捐献器官。
为此,厦门市红十字会曾有过开展驾驶员领取驾照时登记器官捐献的想法,他们曾与交警部门联系,征求意见。但经过讨论和调查,发现大多数驾驶员并无身后捐献器官的意愿,有些还很忌讳谈论这件事情,有学员甚至当即就跳脚:我刚拿到驾照,你就咒我死啊!最后,红十字会只好放弃这一想法。
应对
建器官捐献者纪念园
2010年我国开始开展人体器官自愿捐献,当年3月,厦门就率先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厦门市红十字会承担了全市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的宣传、登记、协调、缅怀纪念、救助等工作。
为纪念器官和遗体捐献者的功德,2009年厦门在海沧文圃山陵园设立了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和纪念碑,以表彰自愿捐献者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个纪念园占地450平方米,中间为一座生命之树长青的纪念雕塑,每位捐献者的名字都会刻在位于纪念园外侧的纪念碑上,以供家人和群众缅怀纪念。每年清明节这里都会举行纪念活动,组织捐献者家属、登记捐献者代表及社会各界到纪念园缅怀逝者,借此提高市民自愿捐献器官的积极性,弘扬器官捐献者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医院设捐献协调员
为了推动和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厦门市红十字会方面走访厦门各大医院负责人和相关科室,到医院做宣传,因为医院是接收病人的地方,医生最清楚是否有潜在的器官捐献者。为了不引起病人家属的反感,他们将器官捐献的知识制作成册,分送给各个医院。
红十字会还在各大医院发展培训了24名器官捐献协调员,他们都是由医生兼任,并且经过专业培训。但截至目前,仅有3名协调员向红十字会提供了4例器官捐献的信息,其中两例最终捐献成功。在厦门的9例器官捐献中,大多数的捐献者家属是通过媒体了解了人体器官捐献的信息,主动与红十字会联系而实现捐献。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罗琪表示,他们医院将鼓励医护人员报告潜在的器官捐献者。年初,他们还邀请红十字会向全院医护人员讲授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尤其是如何发现合格的潜在器官捐献者。
厦门市心脏中心外科主任杨谦表示,现在阻挡社会人体器官捐献的确实是老观念,应该通过宣传让人们改变观念,科学地认知生命的价值。另外也希望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能尽快建立起器官移植科学的供需和分配管理体系。
■特写
热心肠 他们夫妻死后仍想助人
80后的许志仁是德化人,退伍军人出身,现在厦门一家外资银行当保安,妻子苏菊清是龙岩人,在酒店工作,他们还有一个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这个年轻的家庭始终朝气蓬勃,全家人都热心做公益,曾被推选为厦门30个幸福家庭之一、获评思明区优秀义工家庭。
去年1月,全城媒体都在关注报道厦门第二例器官捐献者陈冬红,当时报道中人死了,烧掉了,就什么都没有,世界上还是好人多,不如留下点东西,帮助别人的字句深深震撼了许志仁的心。
我虽然没有很多钱可以捐献给社会,可是我也要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帮助别人。死后器官可以捐献,还能帮助别人,何乐而不为!于是,他到厦门市红十字会领取了一份《厦门市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带着表格,他去找妻子商量,因为捐献登记表必须有直系亲属或配偶一人签名同意才可以。苏菊清很赞同丈夫许志仁的决定,而且也要求成为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
许志仁说,器官捐献让自己死后仍能助人,作为80后,他希望以自己的行动来影响家人,来改变年轻人的观念。
爱厦门 他们一家三口愿捐器官
在厦门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数据库内,有这样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30多岁的丈夫陈玉龙、妻子李雪花,还有一个14岁的可爱女儿小雪(化名)。问起是什么触动他们来登记器官捐献的意愿时,妻子李雪花说,这是因为他们爱厦门这座城市,想为它做点自己力所能及的公益。
陈玉龙来自安徽,早前在厦门当兵,后来在厦门就业。李雪花来自江西,登记器官捐献是她提议的。她说,丈夫起先是跑长途货车的,以前在电视上看到很多可怜的人需要帮助,需要器官移植,后来想到丈夫跑车很危险,于是就建议他一起来红十字会填写遗体(器官)登记表,希望万一有那么一天,我们也能把身上有用的东西留给需要帮助的人。女儿小雪说:我也支持爸爸妈妈的这一行为。据了解,小雪是这几年填报遗体器官捐献的最小志愿者。
陈玉龙说,因为他们都是外来人员,父母不在身边,以后他们也会留在厦门,所以填写登记表时,他们没有太多的阻力,但他们也没敢告诉双方的父母,让他们知道肯定不同意。
如果能再加大力度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器官捐献就更好了。李雪花说,来厦门快10年了,生活很幸福,如果能用捐献器官这种方式回馈社会,她也很知足。
沟通好 她促成厦首例器官捐献
厦大附属中山医院急诊科赵小燕医生是一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是她发现动员了厦门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赵小燕说,红十字会在厦门推广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工作,她有幸被举荐成为一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还去福州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了解到什么样的患者是潜在器官捐献者,什么样的患者器官捐献移植还可以起作用。器官捐献最好是脑死亡患者,而这样的患者比较少见,因此一年多以来,她还没有发现适合器官移植的第二例患者。
去年1月,厦门首例器官捐献者李正军被朋友送到中山医院急诊,当时他已深度昏迷。我们通过警方了解到李正军是山东人,没有结婚,没有妻儿,通过警方联系上了他的哥哥。赵小燕回忆说,根据当时李正军的症状,医生初步断定他已经脑死亡。赵小燕认为李正军已经脑死亡,但他的其他器官仍然完好,符合人体器官捐献标准。于是,她委婉地对李正军的哥哥提及不如捐献器官帮助他人,对方同意了这一建议。随后赵小燕联系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帮忙联系了李正军的父母,让他们出具委托书,委托李正军的哥哥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议书上签字。
赵小燕认为,协调员的工作就是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了解患者和家属的情况,做好家属沟通工作,避免引起误解,此外就是征得家属同意后,协调红十字会与家属联系,并协助器官捐献移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