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早上,一名34岁的孕妇因为心脏骤停导致脑死亡。家属决定捐献其遗体器官以挽救他人生命,其捐献的器官被移植到四个受捐患者身上,这也是福安市红十字会第三例遗体器官捐献。逝者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福安市红十字会还为捐献者申请了福建省红十字永生天使基金,给予人道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