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FUJIAN BRANCH
当前位置: 业务工作>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业务工作
厦门市红十字会召开体验式生命教育试点工作研讨会
文章来源:厦门市红十字会时间:2013-04-08

 

 

2013年3月5日上午9时,厦门市红十字会召集双十中学、湖滨中学、东渡小学、乐海小学等参与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试点工作的学校开展试点工作研讨。试点学校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共11人参加研讨,各试点校交流了各自的做法及感受,大家畅所欲言,就如何把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工作开展好,如何摸索出一套简单易懂可操作的教育方式方法进行了热烈讨论。厦门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俞娟肯定了大家的工作,对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试点工作的方向、着重点、完成时限等作了强调。

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是省红十字会与省教育厅于2012年10月联合开展的一项工作,目的是通过开展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试点工作,探索和创新生命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学校红十字会和医务室作用,形成学校、家庭与社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生命教育实施体系。分年段分步骤对学生开展生命与健康、生命与安全、生命与成长、生命与价值和生命与关怀的教育,使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生存技能,认识、感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培养学生从小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的态度,学会欣赏和热爱自己的生命,进而学会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关怀和欣赏,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各试点学校在实施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的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验、感悟与认知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对学生进行生命知识的传授,更要引导学生体验与感悟生活,使学生丰富人生经历,获得生命体验,拥有积极健康的人生。

(二)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充分利用好生命教育课堂搞好生命教育,又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体验与感悟学习快乐。

(三)学校管理、学科教学与生命教育相渗透的原则。既要抓好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的实验教学,又要使生命教育有机渗透在学校管理和学科教学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四)学校、家庭与社会相配合原则。既要发挥学校教育的引导作用,又要积极开发、利用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资源。在学校课程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落实生命教育的同时,还要通过家长学校、社区活动等多种途径,积极引导家庭和社会开展生命教育,形成生命教育的合力。

厦门作为试点已于去年底开展工作,此次研讨会就是为引导试点校更好地开展工作而进行的。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99号外经贸广场三层   电子邮箱:fujianredcross@126.com   电话:0591-87763350   传真:0591-8776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