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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时间:2017-12-31

福建省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工作报告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红十字会法》,突出红十字“人道救助、生命救护”核心职能,积极进取,主动作为,着力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红十字水上安全救生志愿服务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陈竺会长的充分肯定。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

省红十字会组织各级红十字会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召开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大会精神,认真研读十九大报告,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制定印发《关于全省红十字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明确学习内容、方式方法和目标任务,确保大会精神在红十字会系统的贯彻落实。省红十字会机关本级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具体实施方案,将相关内容列入各党支部每月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为党员同志购发学习辅导书籍,整理编印《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百题问答》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提纲》,邀请省直机关工委讲师团专家作专题辅导,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新福建 新征程——学习十九大精神”网络答题活动,会领导带头深入漳州、泉州、南平等地宣讲十九大精神。各级红十字会通过专题传达、学习讲座、研究讨论、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借助社会媒体和自有媒体,及时将十九大精神传达至红十字会系统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传达至红十字会所密切联系的会员、志愿者以及困难救助对象等,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今年5月8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以来,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求,我们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部署启动新《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印发贯彻实施方案。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级红十字会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红十字会法》对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红十字会法》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群团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实新《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省红十字会结合举办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专职干部和志愿者骨干能力建设培训班等,邀请总会专家来闽授课解读;结合总会举办的领导干部能力培训班,组织各地市红十字会负责人进京培训;会领导结合工作调研,深入省内各地进行宣讲;省红十字会机关本级还举办学习新《红十字会法》专题辅导讲座,由会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深刻领会修法宗旨,通过逐章逐条内容比对,详细解读新旧法的变化,准确把握各项具体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推动宣传普及。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利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微博微信等方式,特别是结合世界红十字日的纪念宣传,全省上下联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首次举行“我是红十字人”主题宣誓,取得良好宣传效应;省红十字会接受新华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视频专访,在《中国红十字报》、《福建日报》和省委内刊《调研内参》刊发普法文章,印制普法宣传单行本等,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有机结合,立体化、多元化地开展红十字会法的宣传普及。同时,积极协调将修订《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纳入省人大新年度立法规划,切实推动新《红十字会法》的贯彻落实,营造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完善应急体系建设。修订《福建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人道救助应急预案》,调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应急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全省红十字系统应急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制定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有关的预案30个,形成有组织、有分工、有职责、有要求的快速反应机制。启用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全省红十字会形成“网上报灾、网下救灾,自下而上报灾、自上而下指导”的应急工作体系。省本级采购1000箱价值近40万元的灾害人道救助物资,做好定期清点检查;龙岩市红十字会争取市财政每年资助备灾救灾物资储备专项经费30万元,与相关单位签订救灾物资代储及运输合作协议,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督促推动各级红十字会加强备灾工作,省红十字会支持福州、漳州、三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项目援建款各100万元,福州、龙岩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建成投入使用,全省红十字会共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38个,仓储面积1.5万多平米,储备衣被、帐篷及应急日常生活用品等价值300多万元。加强防灾减灾宣传。结合“世界红十字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各级红十字会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公益讲座、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防灾避险、逃生自救、应急救护等知识和技能。组织发动省属高校、社区群众等3万多人参加全国防灾避险应急救护知识竞赛活动,省红十字会、福州大学等16家单位、院校被评为“最佳组织奖”。提升应急反应水平。加强中国红十字(福建)水上救援队建设,选派骨干队员参加总会水上救援培训班,先后为省内市、县红十字会培训水上救生员448人,支持各地组建水上救生志愿服务队伍。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凝聚、整合社会爱心资源,成立了红十字水上、赈济、医疗等专业性的救援志愿者队伍23支,组织或联合地震、民政、卫生等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演练10场次,模拟台风、地震、火灾等灾害逃生救援过程,提升了应急救援综合水平。

三、扎实做好人道救助工作

持续博爱系列救助。连续第19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筹集爱心款物价值1033.12万元(其中省本级筹集资金96.6万元,整合慰问物资3000份),全省共有1.45万户的贫困家庭、5.35万人受到救助。连续第13年开展“海都红十字利群阳光”助学活动,为100名高考寒门学子每人发放5000元,总救助金额50万元。特别是开展的闽清县患“神经纤维瘤”男孩小池的救助行动,省、福州市和闽清县红十字会三级联动,从联系手术医院、制定手术方案、协调医保报销直至日常生活救助,给予全方位的帮助,对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兜底救助,切实帮助患者改善了身体状况,迎来了崭新的生活。各级红十字会还结合实际,组织发动红十字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医疗义诊、急救普及、心理咨询、健康教育、扶贫帮困等系列救助行动,发挥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实施生命健康关怀。做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系列项目救助工作,共争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项目款625.5万元,救助我省白血病、先心病患儿202人次。持续开展“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联合福州东南眼科医院,为福安等地区百例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白内障筛查及手术治疗服务。福州、长乐、连江、宁德、平潭等地红十字会筹措专项资金开展大病救助工作,莆田市红十字会设立烧伤基金救助烧伤儿童,宁德市红十字会筹资300万元实施“零负担”光明行动,泰宁大金湖、莆田湄洲岛、武夷山等景区红十字救护站切实发挥作用,服务游客与当地群众,受到好评。积极助力精准扶贫。争取福建恒安集团捐赠500万元开展精准扶贫救助,援助永春县蓬壶镇联星村70万元用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项目、100万元用于村道水泥路铺设建设项目和30万元用于建立村“红十字恒安助学基金”;援助永春县下洋镇新坂村“恒安桥”建设项目50万元;其余250万用于红十字人道救助项目。积极开展蹲点村帮扶工作,按照上级关于驻村蹲点工作相关精神要求,在省红十字会机关驻点村——龙岩市永定区大溪乡坑头村援助创建红十字博爱家园,援助12万元支持村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效益由村红十字会用于救助困难群体;支持3000双拖鞋、100个急救包用于救助贫困群众;调拨50台压力泵用于解决村民用水问题。向闽清县梅溪镇政府捐赠福州海关转交罚没的21台柴油发电机,帮助当地加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

四、着力推进生命救护工程

全面推进应急救护工作。贯彻省委省政府《“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部署要求,围绕“推广应急救护,建设健康福建”主题,联合省卫计委在全省范围广泛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的“六进”活动,计划从2017年7月到2020年12月,让全省5%的人口接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培训,其中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00%接受培训。为此,我们联合省卫计委召开“六进”活动工作部署会,举办 “六进”活动救护师资研讨会,在全省同步启动“六进”活动暨“百场万人”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培训,并注重发挥红十字救护作用,积极参与厦门金砖会晤、双世遗国际马拉松赛(武夷山)、第二届环土楼国际马拉松比赛(永定)、“2017中国·泳动平潭”第二届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等大型活动,提供应急救护服务保障,宣传普及应急救护知识,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我们还争取总会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资金支持,争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示范基地,在龙岩市建设一个应急救护体验馆;福州市红十字会争取财政拨款300万元用于购买100台AED;厦门市红十字会与思明区红十字会筹资130万元共建“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漳州市红十字会与卫计委等单位联合举办“急救白金十分钟”等自救互救主题活动;莆田、南平市红十字会在电视台或报纸开设专栏定期宣传应急救护知识;龙岩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开辟“党员远教—应急救护”栏目,促进了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的推广。“六进”活动启动以来,全省共举办救护师资培训班9期、培训师资400人,救护员培训班489期、培训救护员23521人,普及培训1843场次、培训203616人。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依法参与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我们联合省卫计委、省献血工作办公室等,举办以“向爱致敬”为主题的福建省第十四个“世界献血者日”庆祝活动暨无偿献血颁奖典礼,表彰2014-201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等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弘扬了正能量。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加大宣传覆盖力度,运用新媒体在省内微信朋友圈中投放宣传广告,录制播出“捐献改变生活”系列专题纪录片,开展“向爱致敬”捐献故事征文活动,组织全省2014-2015年度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参加健康体检,在厦门增设一家中华骨髓库定点采集医院。全年共采集入库造血干细胞血样5419人份,超额完成年度入库征募任务,累计库容资料达7.7万人份;全年有27名志愿者成功捐献了造血干细胞、累计捐献达189例,特别是其中1例为我省首次向美国捐献造血干细胞,另外1例为我国首次向以色列捐献造血干细胞,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扎实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举办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修订人体器官捐献专项救助基金——福建省红十字永生天使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的使用、申请与审批进行重新规范;争取爱心单位向永生天使基金捐赠264万元,年内向33个捐献者困难家庭发放人道救助款156.12万元。福州市红十字会坚持每年清明期间举办以“生命的礼赞”为主题的捐献者追思纪念活动,厦门、三明、莆田建立捐献者纪念园,龙岩市红十字会设立红十字博爱永生基金,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全年,全省共实现34例器官捐献,捐献大器官65个。

五、不断拓展人道交往合作

深化闽台红十字交流合作。成功举办第七届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围绕“人道于心、博爱于行”主题,来自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北京、辽宁、江苏、广东、海南、福建等省市县级红十字会代表,以及台湾红十字组织的负责人、专家学者、红十字志愿者等100多人参加,聚焦社会民生中的红十字公益项目作用与发展前景,开展理论研讨和实践交流,拓宽合作领域。举办“携手人道同行、畅想青春追梦”2017年闽台红十字大学生人道之旅夏令营,来自省内29所高校、台湾37所高校的120名大学生和带队老师参加,其中49名台湾大学生为首次来大陆,通过寻根参访等一系列活动,促进了闽台青年之间互信互动,搭建了友谊桥梁。依据《金门协议》,配合总会做好海峡两岸双向遣返见证工作3批次,共计接回我方非法入台人员22名,遣返台湾非法入境大陆人员1名。金门红十字组织一行34人到我省福州、泉州、莆田等地交流参访。通过福州、厦门红十字生命救助绿色通道,协助31名患病台胞及时返乡。加强人道交往合作。组织实施“红十字人道关怀与服务团”赴港澳开展交流参访,学习借鉴香港、澳门红十字会的先进经验,建立交流机制。组织前往贵州、云南省红十字会,考察学习博爱家园、人道传播基地、备灾救灾中心、老年公寓等项目建设,相互交流应急救援、救护培训、“三献”工作、宣传筹资等工作情况,学以致用促进工作水平提升。联合开展闽粤琼三省红十字水上应急救援交流演练活动,按照《闽粤琼红十字会水上应急救援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在海南省三亚市举行综合演练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合作模式,提高应对水上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厦门市红十字会组织到宁夏闽宁中学开展眼疾师生救助,莆田市红十字会援助西藏地区人道救助物资,龙岩市红十字会与江西省赣州市红十字会签订友好合作协议,积极落实对口支援任务。

六、加强组织与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召开全省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研讨会,邀请总会和上海、浙江、江苏等兄弟省市红十字会同仁参加,深入探讨红十字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会员管理、会费收缴、服务理事和发挥理事作用等工作。在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工作,促进基层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作用。持续开展全省红十字会专职干部能力建设,组织重点工作目标督导评估,以目标引领业务推进,以重点促进全面工作,提升了红十字核心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各级红十字会按专业、分领域推进红十字志愿服务规范管理,围绕红十字宗旨常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省红十字会举办全省红十字志愿服务骨干能力建设培训班,落实星级志愿者分级表彰制度,对全省48名达到四星级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章。稳步推进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贯彻全省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全省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推广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工作,通过示范校生命教育体验学堂规范化建设带动引导实施“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进校园”工作。组织福州市区高校红十字会骨干到福州大学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学习交流,举办全省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宣传海报创作评比和高校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厦门市、区红十字会在暑期集中组织了50余场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验式生命教育学习、训练活动;三明市红十字会结合“三明市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活动,积极推动生命教育进中小学;龙岩市红十字会通过“学校+社区”、“小手拉大手”,依托示范校(基地)建设,推动了体验式生命教育深入开展。

七、增强宣传筹资实效

加大宣传力度。省红十字会先后联合海峡都市报社、福州市红十字会、泉州市红十字会策划开展元旦“爱心公益日”、五八“世界红十字日”和“世界急救日”等宣传活动,各级红十字会也都同步围绕这些节日,上下联动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省红十字会举办全省新闻宣传业务能力培训,继续在《中国红十字报》定期刊载宣传专版,借助门户网站和“福建人道传播”公众微信号推送信息400多条(次),通过红十字新闻宣传志愿服务队在中央、省级以上媒体刊播各类信息超过1000多条(次),制作新《红十字会法》及红十字博爱周主题的宣传短片,在福州地铁一号线和福州市区3850辆公交车车载电视进行播放,福州市红十字会在《福州晚报》等媒体登载人道救助工作成效,厦门市红十字会在《海西晨报》开设“红十字之窗”专栏,泉州市红十字会在市区所有公交车连续发布一个月的车载电视公益广告,南平市红十字会紧密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红十字工作典型事例宣传,有力促进了人道传播工作。省红十字会被评为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宣传先进集体”。增强救助实力。各级红十字会积极探讨新形势下加强人道资源动员新路径、新方法,结合项目筹资、基金筹资和互联网筹资等,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厦门市红十字会专门召开筹资研讨会,开通微信募捐平台,市本级募款580多万元。组织参加“全国红十字系统首届众筹扶贫大赛”,我省推荐的福安市潭头镇下洋村的“福安有机生态稻鱼米项目”,通过初赛、网上筹款、半决赛、线下路演等,在全国200多个项目中脱颖而出,成功晋级前10名,荣获得大赛三等奖,福安市潭头镇下洋村获得中国红十字基金会10万元扶贫生计基金,村支部书记被评为“优秀脱贫带头人”。一年来,全省红十字会共募捐和接收社会爱心款物8200多万元。省红十字会根据《福建省红十字人道救助事业表彰暂行办法》,表彰了获得“2016年度福建省红十字人道金、银、铜质奖章和红十字人道荣誉奖”,彰显了社会爱心。

回顾一年来,全省红十字会凝心聚力,积极进取,努力作为,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事业发展不断进步,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会员、志愿者们的热情参与,更离不开全体理事的真情奉献。在此,我谨代表省红十字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照党和政府对红十字会的要求,以及社会各界的期盼,我们还有许多问题与不足:一是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不够平衡、基础还十分薄弱,尤其是县级红十字会不管是人员还是经费都还难以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社会公信力有待提高,我们自身的人道传播与宣传工作效果不够明显,总体上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还不够高;三是主业不够突出,全省系统尚未形成上下统一并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四是信息化建设比较滞后,各级红十字会在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提升各项工作水平,打造网上红十字会,还任重道远。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克服困难,改进不足,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总的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改革创新、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全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红十字会法》,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进一步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举措、新方略,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领会新思想、引领新实践,立足新时代、谋划新思路,树立新标杆、争创新业绩。继续推动新《红十字会法》的深入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协调省人大启动修订《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和《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加强红十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办会,依法履责。按照中央和省委加快推进群团改革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去“四化”强“三性”,扎实做好红十字会群团改革工作,激发组织活力,开创红十字工作新局面。

二、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加大人道救助工作力度。推进全省红十字会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建设,建立新形势下长效筹资机制,主动引入互联网手段,策划推出筹资项目,发展固定捐赠人,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增强人道救助实力。适应新常态下人道需求,突出红十字关爱生命健康宗旨,重点针对低保人群,助力健康扶贫,全省上下联动打造具有红十字特色的人道救助品牌。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红十字光明天使行动”、“红十字关爱进社区”等博爱系列救助行动,实施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救心行动”,争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系列项目救助,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加强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推进博爱家园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继续推动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宣传活动,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动员与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推动“三献”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完善备灾救灾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与地震、水利、民政、气象等政府部门的合作,畅通信息渠道,实现快速响应。规范使用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信息系统,打造省市县三级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升民众防灾避险能力。完善各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基础设施,推动备灾仓库与救灾物资标准化建设。着重打造红十字水上、赈济和大众卫生、心理等3支救援队伍,加强培训演练,提升灾害应急救援水平。

四、推进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加大应急救护工作力度,力争省委文明办将应急救护培训内容纳入文明单位(城市、学校)考评指标体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省本级和各设区的市各创建1个应急救护培训示范基地。推动在全省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机)、在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急救技能体验场所。深入推进应急救护“六进”工作,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手册(试行)》要求,集中力量做深做透,加强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力争全省培训(复训)应急救护师资240人、红十字救护员6万人、普及培训60万人,举办全省应急救护大赛,持续开展水上安全救生救援服务,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群众性自救互救水平。

五、创新宣传方式载体,广泛传播人道精神。坚持弘扬红十字精神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组织开展红十字公益主题征文评选活动,发挥人道公益文化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开展“爱心公益日”、“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宣传活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上下联动策划实施,扩大社会效应。加强传播队伍建设,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高校、企事业等单位广泛开展人道传播活动。创新人道传播方式,融合传统传播媒介和互联网新技术,加强“两微一端”等宣传阵地建设,搭建立体式、综合性、广覆盖的传播平台,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社会知晓度。

六、加强组织与队伍建设,夯实红十字事业发展基础。筹备召开第八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和依法设立监事会,推动红十字事业不断发展。继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建设,努力将基层组织建设成红十字会扎根基层的工作载体、凝聚力量的爱心平台、志愿服务的基础阵地和人道传播的形象窗口。按照总会要求,做好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管理网络系统的相关培训工作及数据的采集、录入和上报。持续抓好系统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全省红十字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和体系建设,按专业、分领域、规范化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加强志愿服务管理骨干能力培训,围绕红十字宗旨开展特色鲜明的志愿服务活动。继续与省教育厅联合,深入推动红十字体验式生命教育进校园工作,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与学校道德素质教育相结合,持续培育打造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品牌,引导青少年参与人道事业,促进健康成长。

七、拓展民间外交渠道,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围绕国家实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总会的指导下,拓宽与国外红十字组织的交流渠道,扩大在人道援助、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承接总会委托的“中国—南盟国家红会水上救援培训项目”,为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四个国家红十字会培训水上安全救生骨干。深化与台港澳红十字组织的合作,特别是要发挥地缘优势,加强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的密切交往,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技术支持,举办第八届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选派我省高校红十字会大学生参加闽台红十字大学生人道之旅夏令营,加强人员互访,促进两岸民间交流融合。继续加强与国内兄弟省市红十字会的学习交流,汲取先进经验与做法,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各位理事、同志们,新的时代新的征程,我省红十字事业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上下齐心,务实求进,守正出新,推动红十字人道事业迈上新的台阶,努力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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