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为进一步提高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省红十字会机关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宣讲,会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陆芳红同志主讲。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林圣魁和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林先鑫及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4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林圣魁同志作总结讲话。
陆芳红同志从制定《政务处分法》的背景和意义、《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切实抓好《政务处分法》的贯彻执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列举了我省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照《政务处分法》要义,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把法律作为准绳,做到心有底线,手有戒尺。
林圣魁同志强调,《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对公职人员哪些行为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给予什么样的政务处分、按照什么程序给予政务处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于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把法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机关纪检组织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政务处分法》真正落地生根。
下一步,省红十字会机关将继续深化《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研讨重点,引导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树牢法纪意识,依纪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严格依法加强对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切实维护好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政治生态。